废弃干电池的处理,关键是查看这些废电池的年份。如果是2005年后生产的低汞和无汞电池,原则上是可直接送到垃圾处理厂处理。
而如果废弃的干电池是2005年前生产的,林德茂认为,由于目前省内没有干电池处理企业,无法进行循环利用处理,只能送到危险废物填埋厂进行固化填埋。据介绍,废电池的包壳未破损前,由于其自身以金属态存在,较为稳定,不会造成大的污染。
根据《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规定,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,尤其是已达到无汞化的废电池,不属于危险废物。而且,自2006年起,国家要求企业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.0001%的碱性锌锰电池。因此,市民家里的少量废旧电池可以直接当做普通垃圾处理。如果市民存有大量废旧电池,可以送到专门的处置单位。同时建议市民,不要购买、使用劣质和冒牌的电池产品以及没有正规标注有关标识的电池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