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台湾地区公告事项称,初步拟定将计算机、通讯和消费电子三类产品(简称3C电子产品)中的二次锂电池(组)、锂电池移动电源及电池充电器纳入其检验项目。 大陆地区相关厂家应该引起注意。
公告系根据2013年5月27日台湾标准检验局(BSMI)的会议记录作出,检验标准是台湾地区的五个相关标准,涉及到二次充电电池及其安全性、机械性和电性性能,以及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性与射频骚扰特性。从这次重申的重点可以看出,锂电池的相关产品正好涉及到这些方面。
列出的商品拟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进口及台湾地区市场商品检验,这也就是将产品范围扩大到本土和进口锂电池。自正式公告之日起,台湾标准检验局可受理产品的验证注册申请。经BSMI审查符合者将颁发商品验证注册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3年,若发证日期在2014年5月1日前,则从2014年5月1日起计。受检验产品的责任方只有在进入台湾市场前完成BSMI的检验程序,并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后,才可在台湾市场陈列销售。
公告同时对移动电源进行了规定,原含有移动电源(相对于手机电池而言的大容量电池)的电源供应器,自2014年5月1日起,该移动电源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检验标准要求,并办理换证手续。未办理换证者,原电源供应器证书失效。